共享单车到底怎么“享”,深圳率先立了规矩。昨天,《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发布,明确互联网自行车定位及发展方向,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对车辆投放、数据共享、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要求。记者注意到,《若干意见》强调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要求单车企业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若干意见》将于2017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
企业若终止运营要提前20天发公告
自去年10月底摩拜单车进入深圳市以来,全市互联网自行车迅速发展。根据市交委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全市已有7家共享单车企业,包括摩拜、ofo、小蓝单车、小鸣单车、优拜单车等,投放车辆约52万辆,注册用户量超900万人,日均使用量达250万人次。
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等相关部门昨天发布《若干意见》,强化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了“风险预警”。其中提出,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运营服务时,应提前20日进行社会公告,清退预付金和押金,并通过函件等方式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此外,企业还需向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共享企业本地注册用户量、车辆规模和分布信息、车辆使用频率、车辆运行等数据信息。企业采集的用户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规定单车企业要为用户购买保险
《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在深圳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要在本市办理相关商事登记。而在车辆管理方面,明确要求车辆投放的规模要与全市或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相适应,需要建立车辆维保服务制度,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团队。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对单车企业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晰,要求单车企业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
在社会较为关注的单车事故赔偿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单车企业要明确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并要为用户购买保险。
用户不良行为要扣信用分
在用户管理方面,《若干意见》也要求企业需要履行相关引导责任。其中提出,单车企业应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通过对用户不良行为采取扣减信用积分、提高车辆使用的收费标准等措施,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骑行、停放习惯。
同时,《若干意见》也对用户提出要求,租用互联网自行车的市民,要遵守相关道路安全法规条例,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计入个人征信体系。
新闻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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