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发展资金支持范围:
绿色建筑发展资金的使用包括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
(一)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1.社会投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项目:包括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或绿色化改造(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项目不纳入发展资金支持范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及其他绿色技术示范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等;
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应用技术研发和规划编制项目;
3.绿色建筑能效监测、统计、监管等;
4.其他绿色建筑项目和活动。
(二)奖励资金支持范围:
奖励资金主要授予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或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有创新成果的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的单位。
资助资金:300万元 申报日期:10月13日-10月27日
政策摘编于:深圳盐田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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