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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4月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
来源:本会 发布时间:2014/3/28 14:20:20 阅读:2079

城市环境虽经清扫但脏乱反弹,这在过去曾屡见不鲜。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近日,深圳市城管局公布《全面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的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41日开始将在全市开展“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重点对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以及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等三种行为予以处罚。其中,针对门店外扫垃圾的行为处罚最高达1000元,市民个人违规将最高罚200元。“目的是引导市民彻底改变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等陋习,让深圳永远保持整洁面貌。”市城管局有关领导解释。

 目的是引导市民改变不良陋习

“城市环境卫生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市容市貌和文明程度,环境卫生意识也是反映个人素质的重要内容。”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深圳推行“垃圾不落地”模式意义重大。“垃圾不落地”模式打破了保洁埋头苦干、垃圾越扫越多的环卫困境,形成了“三分扫、七分管”、“商家自治、市民参与”的良好局面,有效推动了环境卫生管理从“末端垃圾清理”向“源头污染防治”、从“政府单向管理”向“社会参与共治”转变,对环卫事业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41日起,各区、各街道要大力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加强环卫执法,宣扬文明行为,落实综合治理,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现象,营造人人遵守公共文明、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良好道德风尚,共创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公共文明指数和环卫服务公众满意度。

 该负责人介绍,“垃圾不落地”源起东门,20133月,罗湖区东门街道办在全市率先对市民乱扔垃圾和门店外扫垃圾进行专项整治,并按《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其中,市民乱扔垃圾罚款50元,门店外扫垃圾罚款1000元。经过一年的实践,每日清扫垃圾量减少了95%左右。据对周边居民问卷调查显示,卫生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随着东门推行的“垃圾不落地”模式成效显著,深圳决定在全市推广该模式。

据了解,“垃圾不落地”模式是指广大市民、商户不乱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吐渣、从门店向外扫垃圾、从车辆向外抛垃圾,而应将垃圾规范投放到垃圾收集容器,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整洁。“垃圾不落地”模式是指从管理、宣传和执法三方面同时着手,通过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广泛开展环卫宣传教育和执法活动,增强市民卫生意识,遏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垃圾等不文明现象,有效提高环境卫生质量的一种综合管理模式。

4月集中开展“环卫专项执法”

 近日, 深圳市城管局向媒体公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41起,深圳将在各区、各街道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结合4月份“清洁深圳月”活动,在深圳全市城管执法部门中开展一次“环卫专项执法月”活动,通过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式,引导市民自觉抵制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等不文明行为。

“乱扔垃圾要被罚款”在深圳早就有法可依,由于取证难、处罚难,执法部门此前一直未动真格。这次,深圳市城管局下定决心对乱扔垃圾行为开罚。《方案》主要针对以下三种行为进行处罚:一是对随地吐痰和乱吐、乱扔废弃物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二是对扔垃圾没有进入垃圾桶或者其他垃圾容器内的,依法现场处以50元定额罚款;三是对从临街门店向街道外扫垃圾的,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其中自然人违法行为严重或情节恶劣的,依法处以200元罚款。此外,针对饱受市民诟病的车窗抛物现象,交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现有的深圳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条例予以500元罚款。各级城管执法和数字化城管部门将通过摄像、拍照等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并联合广播电台106.2交通频道,对市民举报的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的行为予以曝光。

方案要求,城管要与公安、法院部门加强协作,确保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对法人违法的,要通过手持摄像机和街区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摄像取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形成完整执法案件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对仍然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自然人违法行为,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规定,建立公安城管证据联用、信息联通、执法联动“三联”协同执法机制,对违法自然人拒绝提供或者无法提供身份信息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调查取证。

将纳入街道办综合考核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深圳市城管局将于第二季度开展全市环境卫生大检查,将“垃圾不落地”工作纳入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加大分值权重,并对工作推进有力、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任务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在推广“垃圾不落地”模式的保障上,《方案》表示将加大环卫投入,要求深圳市各区提高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外包单价,实施精细化作业,改善环卫工人待遇。同时,安排垃圾桶、果皮箱等增补更换专项经费,加强垃圾收运设施设备配置完善与更新提升,提高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水平。

 此外,《方案》还要求各负责部门配足垃圾收集容器。按照《深圳市中小型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设计标准》设置收集容器,及时修复或更换残旧破损的收集容器,确保总体数量充足、功能完好、干净整洁;地铁、公共交通车辆和门店、商铺等必须配置垃圾收集容器;街道和公共广场要设置分类标识清晰准确、颜色与类型相应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或对现有收集容器加贴规范的分类标识,方便市民投放垃圾;要加强对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监管,协调和督促责任单位强化垃圾收集容器管理。

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

“深圳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家园,环境优美、市容亮丽的深圳需要每一位市民的热心参与、共同努力。”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热切希望广大市民主动参与,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从垃圾不落地、不乱扔垃圾做起,不断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提升文明素质,改正不文明的陋习。“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和举报环卫违法行为,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者予以适当奖励。”

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垃圾不落地”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深圳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做成长效的社会文明工程。宣传部门要长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宣传和正面引导,形成全民抵制环卫违法行为的基本意识和文明氛围;交通部门要在机场、车站、港口、码头、地铁等醒目位置设置环卫文明行为温馨提示,动员和劝导游客维护良好的环境卫生;文体旅游部门要通过观光指引、旅行社、景区告示等方式,让游客在进入深圳的第一时间就了解到环境卫生法规和文明规范;教育部门要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环境卫生意识教育,引导学生和小朋友从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的执法查处,并在驾驶员培训和驾驶证年审过程中增加环卫文明行为教育内容;财政部门要对“垃圾不落地”专项工作予以经费保障支持。

 此外,“垃圾不落地”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深圳公交、的士等公共交通企业要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教育,不从车内向外抛撒物品和清扫垃圾,及时阻止和劝诫乘客乱丢、外抛垃圾的违法行为;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居民乱丢乱吐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文明行为引导。城管监督员、环卫工人要监督劝阻乱丢、乱吐、外扫、外抛等违法行为。各类志愿者和义工团体、公益组织等要积极参与“垃圾不落地”行动,开展环卫法规、文明规范宣传和劝导活动。(绿促会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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