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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4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本会 发布时间:2014/4/2 15:33:32 阅读:1616

深圳市又一创新立法《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将于41日起实施。326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多位行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条例为行业协会未来的蓬勃发展和规范运作奠定了制度基础,行业协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副主任高振怀等参加新闻发布会。

深圳市行业协会发育较早,发展迅速。截至去年底,深圳有各类社会组织6944家,其中,行业协会488家,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此次立法进行了多项制度创新,包括在全国率先打破“一业一会”的限制,降低行业协会准入门槛,将行业协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等等。

白天表示,行业协会在深圳发展的历程,是特区敢闯敢试、改革创新精神的缩影。行业协会条例的制定,是我们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希望各行业协会和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条例的要求,自觉守法,严格执法,推动条例的有效实施。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还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向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为行业协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绿促会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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