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会员信息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博览会  
绿色时政 Green Politics
 
产业资讯
深圳市及宝安区 文化产业奖励政策辑要
来源:本会 发布时间:2014/8/22 18:31:18 阅读:1310

2011年起,深圳市设立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集中5亿元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2011年出台的《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规定,支持全国各地国家级、省级和我市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深圳进行产业化合理开发,经评审,专项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研发资助。

鼓励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或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30%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专项资金按企业对地方财力的贡献程度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鼓励各区、新区和企业通过收购、升级改造旧城区、旧村、旧工业区等方式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的,优先纳入到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和年度计划。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类园区(基地)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保障土地资源供给。市年度土地使用计划根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需要,优先安排文化创意产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新建或通过城市更新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的,按照市政府制定的产业扶持政策给予优惠地价。

宝安区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拿出超过1个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宝安区2012年出台“1+5”产业扶持政策,提出每年8个亿“扶优扶强”,其中文化产业为重要组成部分。

宝安区的文化创意企业获得国家、省、市以上认定将给予奖励,包括获得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认定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等相关部门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认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等相关部门关于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重点项目认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上一篇:家居开始进入电商时代
下一篇:抢占生物技术 和产业制高点
友情链接:
绿色产业资讯网 | 深圳绿博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科创委 | 市发改委 | 工信局 | 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龙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绿博会   
粤ICP备13030065号-1 版权所有 2006-2013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26G-H 邮编:518034
电话:0755-25595748,25560105 传真:0755-25569489,25893248 电子邮箱 lscy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