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深圳交警将“拉链通行”纳入今年的10项民生实事。日前,深圳商报记者在我市几个路口调查发现,拉链式通行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有市民表示:“只要有人争抢,秩序就乱了。”
拉链式通行有法律依据
什么是“拉链式通行”?市交警局道管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拉链式通行指的是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每车道一辆一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比如在两车道并一车道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左边过一辆车,右边过一辆车,然后左边再过一辆车,反反复复,有序行进。这样可有效提高通行效率,加快通行速度,避免车辆争道发生擦碰事故。
拉链式通行必须符合两个原则:一个是车道减少,多车道减为少车道,为培养司机良好的驾驶习惯,交警部门主要选择两车道变一车道的路段进行试点,暂时不考虑四车道变三车道的路段;第二个原则是汇流的车道是“同等级”的,如果是辅道汇入主道,法律规定辅道车辆必须让行主道车辆,因此这种情况不符合“拉链式通行”。
拉链式通行在法律上早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停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法依次交替通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此进行了定额化具体化的明确,“违反依次交替通行规定或者让行规定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元罚款。”
交替通行难行车仍靠抢
昨日下午,记者在位于新洲村门口的滨河大道东行转新洲路辅道上,看到路边设立有“人字路口、交替通行”的字样,两条车道上也刷有“交替通行”的提示。记者观察,15分钟内车多缓行,两条车道上的车没有明显的交替通行,时常有车抢道而影响整体的通行效率。
市民张小姐说,仙湖立交的转盘上,两车道并为一车道,在出行高峰时经常因为车辆抢道而堵得动弹不得。
昨日傍晚,记者沿罗沙路转入仙湖立交,原本两车道在转盘位置变为一车道,车多时司机们都想方设法地往前挤。前方一位开车的女司机动作稍微慢了点,就被旁边的车成功加塞,一个打横挤到后面去了。公交车车身较大转弯吃力,想挤进车道更是艰难。也有司机想礼让,可很快后面的车就紧跟上前,想礼让也难。
靠引导还是靠严罚
不少网友表示,拉链通行“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担心以广大司机现有的驾驶素质和习惯,自觉地交替通行恐怕难以实现。日前,交警部门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意见,其中一条为违反拉链通行处罚300元。
实行拉链式通行应靠教育引导还是严罚?在驾校当教练的邹经理说,建议拉链式通行应该从学员抓起。目前学员考驾照都偏重学驾驶技巧,而忽视了包括拉链式通行、辅道让行主道等良好驾驶习惯的培养,应该强化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除设置提示牌,在重要路口可以请交警或协管员进行引导。”市民张先生建议说,处罚不应该是目的。前期可以请交警或交通协管员、志愿者在路口引导车辆通行,逐步让驾驶员形成交替通行的驾驶习惯。“关键是轮到自己的时候,也要尽量果断一点的冲上去。不然别人也懒得等你。”有十几年驾龄的赵先生说,如果自己是主道,我会“拉链式”让一辆车先过,但是不再让下一辆。(绿促会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