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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地补医保 新增5种报销药品
来源:本会 发布时间:2015/1/9 18:01:43 阅读:1481

从市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市最近将赫赛汀等5种药品纳入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此次新增加的5种药品包括: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吉非替尼(易瑞沙)、厄洛替尼(特罗凯)、尼洛替尼(达希纳)、达沙替尼(施达赛)。这5种药品在医保报销的时候有一些限用,比如注射用曲妥珠单抗(赫赛汀)限用于:1、适用于HER2过度表达的转移性乳腺癌:作为单一药物治疗已接受过1个或多个化疗方案的转移性乳腺癌;与紫杉醇或者多西他赛联合,用于未接受化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适用于接受了手术、含蒽环类抗生素辅助化疗和放疗(如果适用)后的HER2过度表达乳腺癌的辅助治疗。具体可登录市社保局官网(www.szsi.gov.cn)查询。

据了解,按照国家规定,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省可以在小范围内进行增补,各市均无对目录的调整权限,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医保目录。国家和省制定的医保目录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为原则,包含了常见病所需的药品种类,基本能够满足日常需要。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多年来,我市建立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和诊疗目录,使得参保人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可比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多享受数百种地方补充医保药品目录。对于没有被基本医保目录纳入的疗效确切、群众有需求、医保基金能够承受的药品和诊疗项目,通过纳入我市地补药品和诊疗目录的方式给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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