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近日,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等6部门14日联合发布《深圳市老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7-2018)》,对于老旧车提前淘汰给予最高3万元的补贴。办法所称老旧车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国I、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车主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的,享受奖励补贴。
据悉,以国I排放标准汽油车为例,如果车辆在2017年12月31日交售淘汰,将给予8000元经济补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交售淘汰将给予5000元经济补助。据悉,深圳市拟自2018年1月1日起对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实施限行措施,目前,市交通运输委已就国I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出台了取得更新指标的政策措施,自2018年12月31日起,国I排放标准汽油小汽车办理注销登记、转移登记、转移迁出、变更迁出的,车辆所有人不能就相应车辆取得更新指标。
这也就意味着,国I排放标准汽油车如果不尽早报废处理或做其他处理,车主可能既拿不到补贴,也丧失车牌更新指标。
深圳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技术科科长张峻峰介绍,此次提前淘汰老旧车辆,旨在进一步提升深圳空气质量,根据此前的研究,深圳空气污染源中,机动车尾气占比41%,而这些尾气中,由老旧车辆排出的污染废气占到一半以上。目前,深圳共有近3万国I排放标准汽油车。
因此,深圳环保部门提醒,2017年12月31日是一个节点,前后报废补贴的标准不同,2017年报废的补贴标准高于2018年。市民车主有疑问的,可以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深圳人居环境委”微信公众号了解查询相关信息。
新闻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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