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法律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是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的民生工程。
张桂龙介绍,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水污染有很大不同: 一是隐蔽性,大气和水污染比较直观,人体感官都可以感受到,但是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设备采样检测才可以感知; 二是滞后性,土壤里面有污染物,不会很快就显现,国际经验表明一般要经过十年甚至以上才能显现出来; 三是累积性,长年累月的污染物累积到一定程度起作用。
张桂龙表示,我国的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对防治土壤污染提了一些要求,但是这些要求比较原则、分散,侧重于预防,对土壤里面已经存在的污染怎么治理,还需要规范,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防治法共七章、九十九条。法律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要实现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法律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各有不同。
一、国家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土壤污染程度和相关标准,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对不同类的农用地,法律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明确相应的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
二、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法律规定了进出名录管理地块的条件、程序以及应当采取的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如法律要求,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对违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
新闻摘编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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