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会员信息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博览会  
绿色时政 Green Politics
 
绿色资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3/12 14:40:20 阅读:1025

市菜篮子基地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提升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总结评估基地建设工作成效,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根据《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监测与考评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深圳市2020年度现有市菜篮子基地(名单见附件2)可参加综合考评。

二、考评程序
(一)总结自评。各基地生产经营主体以基地为评价对象,重点对基地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等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填报总结自评报告、自评评分表(见附件3、4),连同佐证材料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专家评分。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市检测院)汇总整理各基地上报的自评资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评,填写专家评分表(见附件5),对自评项和非自评项实行专家独立量化评分。

(三)综合考评。按照自评项自评分乘以20%、自评项专家评分乘以80%、监测折算分(非自评项)三项之和得出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出蔬菜水果基地、畜禽蛋奶基地、水产基地、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农产品流通基地五大类基地的分类排名。根据现有市菜篮子基地中五类基地的占比,按照蔬菜水果基地8个、畜禽蛋奶基地1个、水产基地1个、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9个、农产品流通基地1个的比例确定综合排名前20名名单。

(四)现场复核。市检测院组成现场复核组对综合排名前20名且综合得分达到60分以上(含本数)的基地开展现场复核,填制现场复核表(见附件6)。原则上同一家企业有多个基地排名靠前的,只选取一个分类排名最高的基地。经现场复核发现存在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不予排名,按照分类排名依次递补。

(五)结果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综合考评分类排名结果反馈给各基地生产经营单位。

(六)结果运用。基地根据综合考评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措施。综合考评排名前20名的市菜篮子基地根据市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资金奖励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评方法及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评内容包括基地规模、质量安全管理、产品回运情况、品牌及体系建设、基地监测情况等方面的内容,生产经营数据主要反映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数据。综合考评采用量化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自评项的自评分×20%+自评项的专家评分×80%)+监测折算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具体材料。
1.2020年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自评评分表;

2.场地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合作联营协议等);

3.深圳市菜篮子基地综合考评总结自评报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三年内基地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的竣工报告和合同、图片等以及获得深圳市农业发展有关专项资金证明文件(如有可提供);

5.2019年度基地产品、基地土壤或水质的抽检合格报告;

6.已备案且有效的企业标准文件(如有可提供);

7.基地执行从产地到贮运全过程的菜篮子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执行相关规程或标准的佐证材料;

8.质量安全管理档案(提供2019年度某一个月的档案);

9.基地检验(检疫)室图片或购买检验(检疫)设备合同,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员相关证书;或基地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的合同,并附上2019年度某月对基地产品进行准出质量安全检测报告;

10.2019年度采购和使用化肥、农药(兽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有效佐证材料;

11.基地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证书、国家名牌产品证书,具有注册商标(如有可提供);

12.基地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如有可提供);

13.基地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农业规范(GAP)、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证书或文件(如有可提供);

14.基地接入深圳市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或基地产品实现二维码等信息化溯源的相关佐证材料;基地产品通过供深食品标准体系评价并被评定为“圳品”的有效证书(如有可提供);

15.2019年度基地产品50%以上供应深圳市场的有效佐证材料(如购销合同、台账、销售记录等);

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排版并制定相应目录,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骑缝章。

(二)受理时间。
1.电子材料受理时间。请各生产经营企业于2021年3月15日24∶00前登录系统(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398538336H3442125001005)注册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请各生产经营企业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6:0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2号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篇:深圳纯电动泥头车超额减排最高奖80万元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生物安全技术”重点专项的通知
友情链接:
绿色产业资讯网 | 深圳绿博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科创委 | 市发改委 | 工信局 | 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龙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绿博会   
粤ICP备13030065号-1 版权所有 2006-2013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26G-H 邮编:518034
电话:0755-25595748,25560105 传真:0755-25569489,25893248 电子邮箱 lscy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