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会员信息搜索: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博览会  
绿色时政 Green Politics
 
政策方针
深圳出台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指导意见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时间:2021/7/1 14:13:21 阅读:782

《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新一期市政府公报印发,旨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法人机构、分支机构、营业部、事业部等(以下统称绿色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我市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指导意见》所称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环境改善、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和生态系统保护等经济活动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根据《指导意见》,参与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银行总(分)行应当自上而下建立标准化的绿色金融业务流程和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业务中后台支持部门或者岗位。绿色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满足经营规划、人力资源、经营规模、产品创新等方面建设要求,其中包括绿色融资余额占该绿色金融机构全部公司业务融资余额的比重不低于25%,且绿色融资余额较年初增速原则上不低于该绿色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的120%。

经认定为绿色金融机构或者下设分支机构被认定为绿色金融机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分)行,可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比如,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优先支持绿色金融机构;市、区人民政府的绿色企业(项目)、绿色融资主体及相关政务数据将优先与绿色金融机构对接;绿色金融创新项目可以申请深圳市金融创新奖贡献奖或者特色奖,单个项目最高可以奖励100万元;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结合财政情况,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绿色债券奖补等方式给予绿色金融机构支持等。

《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

上一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绿色低碳产业扶持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全民践行绿色低碳行动 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友情链接:
绿色产业资讯网 | 深圳绿博会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态环境局 | 市科创委 | 市发改委 | 工信局 | 深圳市绿清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龙翔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绿色时政   |   党建工作   |   会员天地   |   绿色深圳   |   高峰论坛   |   专家委员会   |   深圳绿博会   
粤ICP备13030065号-1 版权所有 2006-2013 深圳市绿色产业促进会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北环大道7043号青海大厦26G-H 邮编:518034
电话:0755-25595748,25560105 传真:0755-25569489,25893248 电子邮箱 lscy2005@126.com